一般認為,英文翻譯者至少要通曉兩種語言,但這還遠遠不夠。要成為一名稱職的譯者,還必須熟諳兩種文化,這樣才能意會”弦外之音”。譯者應該能夠領會原語文本中有意含蓄的內容,並把它們恰如其分地在譯文中表達出來。實際上,許多譯文過於冗長,因為譯者認為他們必須把原語文本中的每個詞或每一個暗含都毫無遺漏地表達出來。
儘管在掌握一門語言的過程中,常常不得不犯一些錯誤,但第二語言或第三語言還是可以學會的。然而,吸收兩種文化就必須身臨其境,耳濡目染。不過也有一些稱職的英文翻譯者,從來就沒有機會在所學外語的國家中生活過,因而他們不得不進行大量閱讀。當然,這些人只是例外。專門翻譯古語言文獻的譯者,常常面臨雙重的不利因素,一是這類文獻的數量和類型有限,二是無法向提供文獻的人請教。
除了精通原語和譯語外,譯者常常還要具備一個或多個領域的知識,如航空學、化學、人工智慧、力學、會計學、國際法、醫學或農學。這些領域需要稱職的英文翻譯,報酬也比較豐厚。不過有些平常實用的領域也需要相當的專業知識,如電視機維修手冊、風味菜譜和建築規程。
一般說來,根據所受教育的層次可以對不同程度的專業知識進行分類:(1)大多數中學畢業生應掌握的知識,如商業信函和提單;(2)大多數大學畢業生應掌握的知識;(3)某一特定領域的專業人員應具備的知識。然而,正規教育並不總是衡量知識的可靠標準,特別是在全球教育水準滑坡的時候。
譯者如果不具備良好的寫作能力、只知道兩種語言、兩種文化和瞭解原語文本的內容還是不夠的。在一定程度上講,寫作技巧是可以教會的,但要寫得清晰流暢,還需要特殊的天資。如果譯者有意專門從事抒情詩歌、小說、戲劇、通俗散文這類文學體裁的翻譯。他們自身就應具備駕馭這類語篇的能力。
英文翻譯寫作能力可以分為三個層次:(1)能夠寫作通順得體的信函,有效的新聞報導和個人記述;(2)能夠寫作某一專業領域的技術論文或技術文章;(3)能夠創作優美的散文和詩歌。不過,這裡也潛藏著某種危險:某些富有創造力的譯者,常常不滿足於認同原作者的思想,而硬要把自己的觀點強加給原作者。
對於譯者來說、或許最大的壞處是在他們還沒有掌握必要的語言技巧、專業知識和寫作能力之前,就開始承擔翻譯工作,結果他們長期實踐養成的壞習慣看起來非常”自然”,無法輕易改掉。只要對世界各地的語言譯品進行認真廣泛的研究就會發現,足有一半譯文遠未達到應有的水準。甚至在文學著作領域,許許多多出版商都滿足於出版劣質譯作:一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何謂優秀的譯作,二是因為約請優秀的譯者進行翻譯,既費錢又費時。